粤高职继教工指委〔2020〕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2017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公示的通知》(粤高职继教工指委[2018]3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教改项目管理,促进教改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立项建设期满的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尚未期满的项目参考本通知,适时进行结题验收工作,不再另行发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结题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结题验收,加强项目管理,实现项目研究目标,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验收范围
2017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立项的教改项目。未到期已完成的可提前参加验收,不能按期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结题延期申请,填写《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只能延期半年,且项目延期时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指委教改项目。
三、验收程序
1、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组织结题验收。结题验收专家组至少由5名项目相关领域的专家构成,校内专家不超过1/3,组长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
2、通过所在学校结题验收的项目,教指委根据学校结题鉴定书(验收专家组意见),研究确定验收结论,并发文公布。
四、验收材料要求
验收时需提交如下电子版材料:
1、项目所在学校填写《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EXCEL文件,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见附件2)。
3、其他材料:(1)项目学校结题鉴定书(意见)(原件扫描件);(2)项目开题报告(或其他过程管理材料)(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3)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等。
五、提交材料时间
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12004893@qq.com,联系人:刘茜 020-83499237。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均统一表述为:继教工指委2017年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学校名称+项目主持人。
附件:
1、《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关于 2017 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公示的通知(粤高职继教工指委〔2018〕3号)
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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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6日